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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度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____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发布: 2008-3-21 13:37 | 作者: 行政法学院 | 来源: 行政法学院 | 查看: 65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29号)的有关精神,西北政法大学郭捷教授主持申报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得了教育部批准,每个实验区资助经费50万元,这是我校在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在全国共有西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湘潭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六所高校获得法学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共有22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得教育部批准。

       教育部希望有关高等学校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影响和带动其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性人才的需要,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以2005年获准承担的教育部教改项目“地方政法院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基础,选取了我校行政法学院2006级两个班88名法学专业学生为实验教学班,围绕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制定了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突出了实验、实训、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的建设与实施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全面的职业素养,并实行导师制。从实务部门聘请了一部分高学历、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师资保障。

 

        实验区以近十多年世界范围内高等法律人才培养将职业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发展趋势为背景,以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探索成就为基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特色质量理念、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和服务社会等先进的教育理念,力争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验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效。

        法学专业人才本科层次的培养目标定位应该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专业实际工作和初步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

TAG: 政法 质量工程 教育部 实验区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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