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研究生“导师有约”系列学术讲座(一)
2007年11月29日晚七点半,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陕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冯卫国教授在我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国际会议中心为我院研究生作了题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现状与走向》的学术讲座。我院刑法学教研室陈京春博士担任讲座点评人。我校300余名研究生到场旁听了讲座。
冯卫国教授首先从我国目前刑事司法改革效能不高,理想化、情绪化、运动化倾向明显,刑事诉讼中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现象严重以及刑事审判不公现象严重和律师行使辩护权难以有效保障等五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所存在问题成因作了简要分析。冯教授认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观念误区、体制障碍、立法制约以及素质制约和技术限制等五个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随后,冯教授又与我们一起回顾了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进展和局限,概括了晚近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若干新动向并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进一步推进提出了几点构想。冯教授认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虽然取得了诸如引入控辩式庭审模式 、赋予律师提前介入诉讼权、推行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检审办案人员责任制以及注射死刑执行方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等方面的阶段性成果,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某些司法改革措施效果不明显以及改革规划不统一、改革步骤不明确,公检法各自为政,突破现行立法进行改革等司法改革本身所存在的问题。 冯教授还从我国刑事司法政策的调整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确立,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强化律师权利和加强审前羁押控制以及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刑事执行改革等方面阐述了晚近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新动向。最后,冯教授针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理论见解。他强调了刑事司法改革的“相对合理主义”,对于司法独立的促进,“审判中心主义”的确立以及对警察权控制的加强等方面理论思考。
冯卫国教授两个多小时的精彩演讲和谦虚严谨的治学态度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我院刑法学教研室陈京春博士从刑事一体化两个方面的体现;刑事司法理念的制度化三个方面对冯教授的演讲作了精彩点评。最后,主持人代表广大同学对冯教授的精彩演讲致谢,讲座圆满结束。












